[摘要] 如何对324国道进行全面的提升设计,如何在设计、管理和开发引导上具有现实可操作性,将是本案主要解决的问题。本案拟通过对324国道文化的塑造、景观的提升、交通的优化以及开发的引导,为潮南构建一条展现城市魅力特色的城市景观大道。
叁、街道总体环境设计
1、魅力体系构建【强制性内容】
以324国道为城市魅力展示轴,构建“一轴、四段、多点”的城市魅力空间体系。
一轴:城市魅力展示轴
四段:门户新城风貌段(民生医院——峡新路)
传统特色风貌段(峡新路——金光路)
城市中心风貌段(金光路——嘉盛东路)
风尚宜居风貌段(嘉盛东路——北环路)
四点:四个特色空间节点
风尚宜居风貌段
主导功能;:居住
目标:注重人性空间的设计和居住品质的提升,打造具有宜居、时尚特色的现代潮南家园之路
城市中心风貌段
主导功能:商业、办公、居住
目标:建设成为界面连续、功能一体、利益供应的高品质城市商业中心街区。
传统特色风貌段
主导功能:商业、居住
目标:结合潮汕文化特色,打造具有历史文化底蕴的城市特色街区。
门户新城风貌段
主导功能:商业、行政、居住、工业
目标:打造具有综合城市文化特色和新城风貌的城市东侧门户区。
2、绿化空间规划【引导性内容】
我们形成了”两段、五点“的道路绿化体系
除峡新路—金光路路段,道路空间难以满足绿化条件,不设沿街绿化外,其路段结合两侧用地特点,打造与用地功能相适应的连续
绿化空间;规划绿化节点,在保留政府西侧仅有的一处绿化节点外,新规划4处景观绿化节点。
城市西侧入口景观绿化节点
改造建议:结合现状水系和街角空间,打造城市西端入口景观。
祥云宾馆西侧景观绿化节点
改造建议:结合现状空地进行改造,适当增加硬质空间和健身设施,为居民提供休闲健身空间。
峡山大溪滨水景观绿化节点
改造建议:可结合峡新路的改造增加路口的街头绿地,打造城市滨水空间。
政府西侧现状景观绿化节点
改造建议:建议增加硬质空间和健身设施,以吸引居民来此健身,提升街道空间的人气。
城市东侧入口景观绿化节点
改造建议:结合现状水系和街角空间,打造城市入口绿地景观进。
3、沿街广告治理【引导性内容】
3.1 广告控制总则
1、广告类型:
允许324国道两侧可出现的广告类型包括,店招广告、墙面广告、标识广告、LED广告和柱式广告和城市家具广告等六种类型。
2、设置广告基本要求:
1)行政办公建筑、展览馆、博物馆、音乐厅、美术馆、图书馆、学校、体育场馆和历史保护建筑上,不得设置任何商业性质广告。
2)建议减少档次低的如喷绘布、灯箱布等材料,鼓励使用体现城市经济实力和文明形象的新材料、节能环保材料等,提高招牌的精致程度,主要使用PC板、有机玻璃、抗腐蚀金属等材料。
3)广告照明应形式以灯箱照明、LED照明和光纤照明为主,大力鼓励门楣字体采用LED 照明形式,高层建筑的标识广告必须采用亮化镂空字体形式,沿街商业的店招禁止使用外打灯广告照明;禁止在交叉口处信号灯等附近使用闪烁光源,禁止使用易与信号灯混淆的红、绿、黄等三种纯度较高的色灯。
4)任何广告设置,都不得对街道的景观、交通、设施和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3、广告设置审批管理建议
1)方式一、政府出台明确广告设施要求和管理规范,政府不拥有广告所有权和经营权,但强化广告的监管权广告发布权的管理,任何广告发布前,经营者需到政府相关部分对广告的设置形式和信息进行注册备案,在政府相关部门确认满足广告设施管理规范要求后发放广告经营许可,广告经营者方可取得广告发布权;
2)方式二、将广告所有权统一收归政府,再由政府或与政府签订广告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对广告负责经营和维护,并通过出售广告发布权对获得利润;利润再通过分成的形式,分配给政府、经营企业和提供广告位的业主。
3.2 广告设置要求
店招广告:是指临街商业的招牌广告,设置要求主要针对广告的设置位置和宽、高进行控制,具体控制要求如下:
1)尺寸要求:店招店牌高度原则不应超过1.5米,凸出墙面的距离不应超过0.5米,原则上要求与相邻店招店牌一致。
2)设置位置: 店招广告的位置应设置在建筑物裙房顶墙线以下的各层窗间墙位置,保证不遮挡立面的采光窗口及建筑物主体的肌理和整体造型;
<12米的建筑,店招广告仅允许设置在一层门楣以上,二层窗户以下的位置。
≥12米的建筑,店招广告允许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下窗间墙的位置。
墙面广告:是指附着于建筑墙面大型商业广告,设置要求主要针对大小和位置的控制,以不影响建筑的开窗和建筑风貌为前提,具体要求如下:
1)尺寸要求:合理控制广告面积,不宜超过沿街立面面积的30%,单块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商业路段的上比例可适当放宽至50%,单块广告牌的大尺寸为150平方米。
2)位置要求:墙面广告不得不得突出墙面的外轮廓线,也不得覆盖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和窗户,广告牌面上沿高度不得超过高15米;
对于部分商业路段的上的现状建筑,有设置广告的需求,但必定会对玻璃幕墙和窗户产生遮挡的,应对广告位置进行调整,尽量较少对建筑采光的影响,同时应满足广告牌面面积小于50%建筑立面的要求。
标识广告:一般是设置在屋顶广告或建筑上层立面上标注企业名称和标识的广告,设置要求主要针对标识的字体形式和允许设置标识广告的建筑类型进行控制,具体设置要求如下:
1)尺寸要求:建筑标识与大小应与其附属的建筑高度和立面大小成正比,与墙体面积比例协调。
2)设置位置:在宾馆酒店、金融商贸、商务写字楼等商业性的高层建筑和工业建筑上,只能设置建筑标识。
宾馆酒店、商业大厦、商务写字楼等商业性建筑可在其建筑外墙面、入口处使用镂空实体字或图案形式设置建筑名称和建筑标识,具体设置位置应与建筑性质和立面形式充分结合,同一立面原则上只允许出现一处。
LED广告:分为低显走字屏和LED大型广告屏幕两种,设置要求主要针对LED广告的设置位置和大小进行控制。
1)低显走字屏的设置要求:允许在金融行业、宾馆、娱乐场所等设施的一层门楣下方设置,其它类型建筑不得设置;同时,在设置时不得对视居住区或道路路口,避免对路口红绿灯的居民生活的干扰;设置高度不得超过30厘米。
2)LED大型广告屏幕:仅允许在城市主要的商业、文化广场、商业核心路段上设置,可结合建筑立面或独立设置,但不得设置在居民住宅区对视和道路路口位置,以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交通红绿灯信号,LED屏幕面积应在150平米以下。
柱式广告:指独立设置在人行道或道路绿化空间内的柱式结构广告,设置要求主要针对广告的设置间距和牌面面积进行控制。
1)尺寸要求:牌面底边距地为12米,大面积不超过100平米;距路肩线不小于5米,小间距不得小于500米,若连续设置的,应保持间距相等。
2)位置要求:尽可设置在城市入口路段的道路红线内,其他严禁设置柱式式广告,且设置位置不得对周边的建筑和交通产生影响。
城市家具广告:指设置在城市家具设施上的商业户外广告,设置要求主要针对允许设置广告的城市家具类型和广告的风格进行控制。
1)尺寸要求:广告的高度和尺寸应结合城市的特点合理设计,不得影响城市家具的美观和使用。
2)设置位置:可设置广告的城市家具包括,城市路灯、垃圾桶、公交车站等设施,除公交车外公交车站外,设置在同一类型上的城市家具广告应在一段距离内保持同一样式的广告,每段距离不应少于1公里。
3.3 广告空间管制本案建议店招广告、LED低显走字屏、标示广告和城市家具广告在全路段均可设置,但须满足本案的设置要求方可设置。
【强制性内容】
柱式广告,仅可在城市入口且人流相对较少的民生医院——峡溪路和北环路——嘉盛东路路段设置
大型LED广告屏在仅允许在、金光路口周边设置,但不得对交通信号灯和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4、沿街高度控制【引导性内容】
高度控制以未来沿街地块的更新开发为前提,除峡新路—金光路路段的建筑高度考虑到现实的情况以多层高度控制外,其他路段的建筑高度均已小高层或高层为主,并确定三处制高点为整体路段的天际线控制点,周边地块应以此为地标,高度控制应逐渐降低。
5、沿街退线控制【强制性内容】
民生医院—峡溪路路段(60米红线):沿街建筑退线控制,统一按10米进行控制;
峡溪路——北环路路段(32米红线和40米红线):沿街建筑退线按多层建筑(≤24m)不小于4米退线进行控制,高层建筑(≥24m)按不小于10米退线进行控制。
6、城市家具引导【引导性内容】
城市家具设置原则:
城市家具设计应体现潮南地区的文化特色,设计形式和材质应反应地域性的特点,造型上应简洁、时尚、大方。
街道设施应满足街道行人的需要,同时也可考虑路段的不同特点,对街道设施的设施种类和设置间距进行合理选择,避免对街道设施投入的浪费。
城市家具设置标准:
行人指路标志:宜设置在靠近道路交叉口、人流集散区域附近,同侧设置间距为500m左右一处。
垃圾箱:商业路段设置距离为25-50m,生活功能路段设置距离为100米;
电话亭:在道路同侧设置的间隔应不小于500m一处,在人流较为密集的区域设置距离可适当增加。
路灯设置要求:路灯杆间距离可为25~30m,进入弯道处的灯杆间距应适当减少,路灯伸出路崖宜为0.6~1m,路灯的水平线上的仰角宜为5度。
路边座椅:建议设置在宽度5m 的人行道上,跨度不足5米的和结合道路的绿化空间进行设置,设置间距可根据道路的实际情况确定。
报刊亭:建议设置在宽度5m 的人行道上,跨度不足5米的和结合道路的绿化空间进行设置,距人行天桥、公交车站的人流疏散方向15m范围内的人行道不应设置报刊亭,同侧设置间距不应小于500m。
其他城市家具可结合实际需要确定设置原则
7、综合交通优化【引导性内容】
7.1 路权划分
在现状道路断面基础上,增加自行车和摩托车混行车道,近期混行车道可通过道路划线或涂刷颜色的方式,进行交通疏导,远期建议将混行车道的地坪高度与人行道的高度相同,在不影响潮南马路经济的特点下,有利于避免车行道和混行车道的相互干扰。
7.2 其他交通问题的建议
潮南马路经济为特点下的临时停车需求
优化建议:
1、临时性改造:在有条件的人行道上,可结合人行道空间设置路面停车位,解决临时停车问题。
2、中远期改造,在合理停车半径的前提下,结合周边支路调整为单行行后,设置停车位或结合用地规划,设置社会停车场。
机动车出入口设置不规范
优化建议:
近期措施:可以根据各个机动车出入口对道路交通实际的影响情况,有选择的设置禁左标志,并结合一定长度的道路中间的隔离栏杆进行控制。
远期措施:完善324国道周边的支路微循环系统,将沿街地块的机动车出入口与支路微循环系统有效衔接,取消沿街所有不符合规范要求和对交通产生影响的出入口。
交叉口组成复杂
优化建议:
1、根据交叉口各进口道转向交通量,进行交通组织与渠化设计;
2、通过设置导流线和左弯待转区的划设,规范交通秩序。
3、通过合理的信号配时,合理分配各种交通的通行权,减少冲突。
4、完善交叉口内的各种交通语言系统。
7.3 禁左控制
为了保证主干道的通行效率,降低低等级道路对主干道的干扰,对道路红线宽度小于20m的支路及“T”型错位交叉的支路路口实行禁止左转控制。
结合本项目实际,规划建议对15个支路路口实行禁止左转控制,其中6个北向南的支路、9个南向北的支路建议禁止左转。
7.4 单向交通组织管控、公交停靠站形式管控
单向交通组织管控
根据当地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原则上建议:
两条平行道路不是同一等级,可将低等级设为单向交通。
多条道路相交,交叉口难以处理,部分道路可设置为单向交通。
某段某方向交通流较大,宽度不足的道路可设置为单向交通。
某区域无法解决停车问题,可将低等级道路设置为单向交通,道路两侧作为临时停车场。
通过合理组织单向交通,能够保持主干道上的车辆畅通。
公交停靠站形式管控
根据根据当地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原则上建议:
城市快速路及主干路,公交停靠站应采用港湾式布置方式;
停靠车道宽不得小于2.75m,相邻车道宽不得小于3.25m,通过压缩人行道后人行道剩余宽度不宜小于2.5m,可局部拓宽道路红线;停靠站布设在交叉口下游不小于100m位置处,并与行人过街设施结合统筹考虑。
60m及40m红线范围内借助于人行道布置港湾式停靠站,32m红线范围内布置直停式停靠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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