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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月16日下午,市长郑人豪主持召开第6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市本级公租房分配有关工作,审议通过《〈广东汕头海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至2030年)〉实施方案》、《汕头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至2016年)实施方案》。
2月16日下午,市长郑人豪主持召开第6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市本级公租房分配有关工作,审议通过《〈广东汕头海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至2030年)〉实施方案》、《汕头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至2016年)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我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会议研究决定在春节后对安居工程长兴苑一区首期和潮馨园两个公租房项目进行分配,其中安居工程项目为1544套,潮馨园项目为1208套,合计2752套,都基本达到入住即可使用的要求。为确保公租房分配公平、准确、高效,此次将采用电脑随机配号方式进行分配。会议指出,公租房分配工作社会关注度极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轮候排序先后确定配租资格,做到家庭人口与房屋套型相匹配,把好事办好。同时,要加强动态管理,逐步建立退出机制,使保障政策真正惠及低收入家庭和群体。
会议审议通过的《〈广东汕头海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至2030年)〉实施方案》,明确海湾新区的建设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加强领导、统筹推动,强化指导、狠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围绕构建科学的空间结构和功能区、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华侨经济文化合作等九大任务逐项细化,并通过具体分工,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各项任务。在开发时序方面,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分三个阶段安排建设时序,近期(2013至2017年)重点建设起步区,中期(2018至2020年)全面建设核心区,远期(2021至2030年)全面建设海湾新区。会议强调,海湾新区是我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发挥职能,积极主动作为,推动新区加快建设;要争取更多的改革创新政策落户新区并推广覆盖到所在区县,推动全市创新发展;海湾新区管委会要在建设高效、廉洁、便捷、与国际接轨的办事服务制度上先行先试,在改革创新上做出更大贡献。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已初步构建起“三残”教育齐全,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但特殊教育整体水平还不高,发展还很不均衡,必须加快推进。会议审议通过了《汕头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至2016年)实施方案》,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大力发展特殊教育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任务,纳入我市“教育创强”的重要内容,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提升特殊教育水平,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帮助残疾人全面发展和更好融入社会。到2016年,全市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重度肢体、孤独症、脑瘫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75%以上。
会议听取了进一步加强我市闲置土地处置有关问题的汇报,指出,依法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是实现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举措,也是缓解我市长期用地供需矛盾的有效手段。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以用为先、依法行政、集约利用的原则,对闲置土地采取征缴土地闲置费、延长动工建设期限及协议收购、无偿收回等方式进行处置,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还研究决定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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