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汕头住房贷款有新规,了解一下!】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近发布了一则通知,涉及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转账还贷的问题。通知中提到,从2023年11月22日起,建行汕头市分行将不再办理新增约定提取业务,取而代之的是商贷冲业务。该业...
正文: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近发布了一则通知,涉及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转账还贷的问题。通知中提到,从2023年11月22日起,建行汕头市分行将不再办理新增约定提取业务,取而代之的是商贷冲业务。该业务可根据职工还款额度的变动,更灵活、安全地提取公积金还款,最大化地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对于已经开通约定提取业务的建行贷款职工,可以到指定网点办理变更为商贷冲业务手续。办理变更手续所需的材料包括缴存职工身份证、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结婚证或户口本以及本人银行储蓄卡等。建设银行指定网点包括中心城区的建行汕头营业部、建行汕头金砂支行、建行建营支行、建行协华支行,以及潮阳区的建行汕头潮阳支行,潮南区的建行汕头潮南支行,澄海区的建行汕头澄海支行。这一新规旨在更好地为职工提供贷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