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为满足居民对住房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汕头市根据相关规定,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对于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不低于20%,利率下限按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对于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30%,利率下限为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对于在2023年9月20日之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将按原规定执行。这一调整将有助于推动汕头房地产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