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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汕头某小区,低层住户在电梯加装过程中未交加装费,引发了与高层住户之间的权益纠纷。一位低层住户要求使用电梯,但被其他业主认为应先补交费用。法院认为,电梯加装费用应由所有业主协商确定分摊比例,低层住户在未支付费用或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主张权利是不公平的。因此,法院驳回了低层住户的请求。此案引发的邻里纠纷不仅关系到住户权益,也关系到社区和谐稳定。法院的判决在维护社区环境、邻里关系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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