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照《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将受理汕头经济特区莲花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莲花32街区旧厂房改造项目用地规划条件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汕头经济特区莲花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申请莲花32街区旧厂房改造项目用地规划条件批前公示
依照《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将受理汕头经济特区莲花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莲花32街区旧厂房改造项目用地规划条件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用地位置:珠池工业区珠业南街13号
用地性质:二类住宅、商业、商务用地(R21、B1、B2)
用地面积:12148.32平方米(其中,产权面积12106.48平方米,边角地查无土地登记资料41.84平方米)
公示日期: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20日
上述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汕头市城乡规划局龙湖分局(汕头市龙湖区大北山路3号财审大楼304房)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的,依照有关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8580108 监督电话:88580105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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