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在新津河与汕汾路交界东南侧建设“宜华城”C地块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第四期,现正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变更。
房天下讯 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在新津河与汕汾路交界东南侧建设“宜华城”C地块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第四期,现正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变更,变更内容:修规方案总平面布局、建筑形态及户型优化;沿街建筑首层采取骑楼设计;取消原各幢第14层(阁楼),设置为屋面公共疏散平台。
根据《汕头市新津河南北岸沿324国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图则A-C)》,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R21),土地使用兼容服务设施用地(R22)、社会停车场用地(S42)。项目总用地面积55840.1平方米,其中道路用地面积9654.60平方米,实用地面积为C02-02局部地块43885.20平方米、C02-04停车场地块2300.30平方米。项目计划建设 9 幢 13 层住宅楼、3 幢 13 层商住楼,其中 17-19 栋设置一层商铺(含夹层)。商铺主要定位为综合零售业,不定位为餐饮业和娱乐业。项目配套开闭所、垃圾收集间等。(该资料来源环保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以及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将受理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申请事项公示(公示日期:2016年8月24日至 9月2日)。有关上述项目变更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市城乡规划局龙湖分局(汕头市大北山路3号财审大楼304房)查询。
凡与此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项目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本局书面提出申述(申述材料采用书面形式)。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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