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许可证号:【2015】汕规金建字第014号-1
发证机关: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
发证日期: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建设单位(个人):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街道金砂经济联合社、汕头市深源金域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汕头市金湖路和金新路交界西北角片区(金皇城片区)“三旧”改造项目扩建地下室
建设位置:金湖路与金新路交界西北角
建设规模:扩建地下室,地下室建筑面积增加1008.4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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