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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不能按揭 开发商应返还定金

新法制报  2015-09-16 09:36

[摘要] 我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我应支付的转让房屋价格为60万,其中40万由房地产商在银行办理按揭。在签订买卖合同的当天我支付了2万定金。之后,由于国家房贷政策变化,银行未能办下按揭,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开发商也没有将房屋交付给我。请问,我能否要求对方返还定金?

网友吴先生:我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我应支付的转让房屋价格为60万,其中40万由房地产商在银行办理按揭。在签订买卖合同的当天我支付了2万定金。之后,由于国家房贷政策变化,银行未能办下按揭,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开发商也没有将房屋交付给我。请问,我能否要求对方返还定金?

江西赣兴律师事务所郭磊律师:《合同法》的定金罚则是对不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一方的制裁,属于一种民事责任方式,而民事责任以过错为原则,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只有在合同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时,才可以适用定金罚则。银行因政策变化未能办下按揭贷款,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双方均没有过错,在合同没有规定即使办不下按揭吴先生也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不适用定金罚则,因此,收受定金的一方应退回给吴先生。

标签:购房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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