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我市住房公积金又有了新的惠民措施,将职工每月用于支付家庭住房物业管理费的费用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汕头也成为全省 将“物业管理费”纳入提取范围的城市。
近日,我市住房公积金又有了新的惠民措施,将职工每月用于支付家庭住房物业管理费的费用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汕头也成为全省 将“物业管理费”纳入提取范围的城市。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介绍,“物业管理费”纳入提取范围,具体标准为缴存职工每人每月200元,作为家庭物业管理费开支的补充资金。缴存职工从2015年9月份起至年底,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自2011年至2015年5年的物业管理费用,即高限额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2000元。此后,每年可一次性申请提取当年度的物业管理费,但当次提取额不得超过职工账户余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副主任杨少龙介绍,“以个人为单位进行提取,如果夫妻双方两个人都有住房公积金,两个人都可以分别提取,2015年每人可以提取12000元,从2016年开始每人每年2400元。
提取支付物业管理费怎么办?
将委托银行代办
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已委托各归集受托银行办理这项业务,各银行也正加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将于近期推开这项业务。职工可以直接到银行提取,单位也可以组织职工以单位的名义到银行去办理,带公积金存折和本人的身份证即可办理。
今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实施职工本地或异地购房直系亲属代际互提、职工重大疾病及突发事故直系亲属代际互提、家庭物业管理费可提住房公积金三项惠民措施。今年1月至8月,公积金归集额20.78亿元,提取额12.56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88亿元,发放因重疾提取的公积金1.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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