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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十问十答及相关案例 家庭 住房税率1.5%

羊城晚报  2015-08-29 00:30

[摘要]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发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代收业主契税的情况较多,滞留、挪用甚至卷款潜逃的案件时有发生。为使纳税人了解掌握契税相关知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编写了“契税十问十答及相关案例”宣传资料,供广大纳税人学习参考。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发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代收业主契税的情况较多,滞留、挪用甚至卷款潜逃的案件时有发生。为使纳税人了解掌握契税相关知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编写了“契税十问十答及相关案例”宣传资料,供广大纳税人学习参考。

1.问: 谁是契税的纳税义务人?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 权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2.问: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有什么规定?

答: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使用权、房屋 权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使用权、房屋 权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契税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3.问:契税的征收机关是哪个部门?

答:从2011年1月1日起,我省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

4.问:除地方税务局作为契税的征收机关外,我省是否委托了其他单位,比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征契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通知》(国税发〔2004〕137号)规定,各级征收机关一律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征契税。因此,我省并无委托任何单位代征契税,任何私自代征契税的行为均属违规行为。

5.问: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契税吗?

答:纳税人自行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单位代为办理契税申报、缴纳事宜的,不免除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若未能按时、如实申报和缴纳税款的,纳税人须自行承担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以及相关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

6.问:我委托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契税申报事宜,会有什么风险吗?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按时代为缴税,会影响我吗?

答:纳税人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契税申报事宜,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能存在超标准多收、滞留、挪用代理契税代收款以及进行虚假申报、申报的情况,上述违规风险由纳税人自行承担。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时缴税,纳税人尚须承担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房地产开发商在代为申报契税前携款失踪或破产倒闭,纳税人要另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契税。

7.问: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我购买的房屋属于家庭 住房,在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契税时,其按照3%的税率收取了契税款,这样对吗?

答:不正确。按照规定,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 住房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 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因此,纳税人如符合上述条件的,向契税征收机关提出减免申报,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

房天下补充:根据汕头市房管局《汕房产公告〔2015〕2号》,汕头市享受普通住房优惠政策的交易价格标准调整为实际成交价8000元/平方米以下(含本数,按建筑面积计算);普通住房标准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或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均含本数)以下。

(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即为普通住宅。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具体优惠举措是:凡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计税依据房屋买卖成交价格,按照广东省现行契税税率3%减半征收,即契税税率1.5%征收。)

8.问:如果我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未经纳税人同意擅自代理、强制代理契税业务,超标准多收、滞留、挪用代理契税代收款,违规使用员工个人银行账户代收款等行为,是否可以进行举报?

答:如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行为的,均可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进行举报。

9.问:经查实确属违法违规行为的,税务机关有什么处罚措施吗?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对未经税务机关依法委托征收税款的,责令退还收取的财物,依法给予 处分或者 处罚;致使他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问:我想了解更多契税的相关政策和指引,可通过哪些途径获取?

答:如纳税人想了解更多契税相关知识,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政策,可登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www.gdltax.gov.cn)查阅,或拨打我局咨询服务热线12366-2,以及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契税相关案例:

开发商多收契税

据《法制周报》报道,湖南某地开发商在售房时向购房业主统一收取了4%的契税,后开发商根据契税优惠政策为购房者交了一至三个点的契税,但 一直压在开发商手上,未转交购房者,企图隐瞒退钱的事实。事后购房者才得知,根据相关政策,其实只需缴纳不到3%的契税。而当业主要求开发商退还多收的契税,却遭到开发商的一再推诿。

开发商挪用契税

据《北京晚报》报道,购房者李先生跟开发商签订合同,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代收了契税并承诺为李先生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李先生收房入住后开发商始终没有为其办理房产证,后李先生到法院起诉开发商,法院判决如果开发商怠于履行,业主可以自行办理,所需费用由开发商承担。终,李先生无奈之下自己又交了一份契税、公维基金,奔波数月,才拿到了房产证。李先生转过头来将开发商告上法院,要求退还代收款20000余元。但由于开发商已将代收的契税挪为他用,且因为后续资金链断裂已经陷入债务危机,名下物业多已被查封,李先生终能否获得赔偿还是未知数。

开发商携款失踪

据《江西都市报》报道,2015年3月,南昌某小区物业公司大门紧锁,一纸倡议维权的“倡议书”贴在物业公司门上。令人吃惊的是,原来小区有563套房产没有办理房产证,200多万元契税却被开发商卷走。有业主称,开发商涉经济纠纷,小区部分房产被法院冻结。 已经成立工作组进驻小区协调处理此事。事后了解到,开发商买了一块地,便拿房产给对方抵款,但是房产一直没交付。对方将开发商告上了法院,法院将没有备案的房产进行了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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