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阿里研究院发布了《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发展指数报告》,这是国内首份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发展指数报告。记者从报告中了解到,示范城市2014年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汕头在全国排名42位,是粤东唯一入围50强城市。
近日,阿里研究院发布了《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发展指数报告》,这是国内首份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发展指数报告。记者从报告中了解到,示范城市2014年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汕头在排名42位,是粤东入围50强城市,充分彰显了汕头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在相对领先,将大限度释放电子商务的发展潜力,助力汕头在“互联网+”中跨步前进,从而有效支撑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
据了解,深化电子商务应用、积极培育电子商务服务,是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两项主要任务。阿里研究院用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测度各个示范城市企业和居民应用电子商务的情况,用电子商务服务指数测度各个示范城市电子商务服务发展情况。在对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比较中,我市2014年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排名42位。而在示范城市2014年电子商务服务指数36强城市中,我市排名24位。
我市于2012年率先出台电商特区立法,推动电商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全市出现电子商务发展热潮。据统计,我市现有5个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2个创业基地建成启用,4个在建园区正加紧建设;现有各类电商平台20多个;有4个项目纳入国家电子商务应用试点项目。电商应用热持续升温,全市有80%的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形成多点开花、多线并进的产业发展良好局面。入选电商百佳城市,网商密度居23位;现有淘宝村10个,数量在名列前茅,紧随广州之后位居全省第二。全市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快速增长,连续4年增长50%以上,增速居前列,去年电商交易规模达600亿元以上。
我市也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扶持一批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业务,目前全市电商服务机构超千家。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随着汕头粤东电子商务口岸平台、中国电信粤东云计算中心、中国移动粤东区域生产中心(一期)、“城通”民生电子商务平台、北斗时空一体化应用示范工程以及一批现代物流基地的加快建设,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正日趋完善。我市还积极建立并完善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风险投资,通过各融资渠道的共同努力,目前全市电商产业共签订各类授信及意向达60多亿元。同时,引导区域生活类电商平台与同城物流企业进行业务融合,优化物流配送布局,更好地配合电子商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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