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市统计局和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汕头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以下简称《公报》)。通过与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对比,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中部分指标呈现出积极的变化,5年来全市经济总量明显扩大,经济结构持续优化,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不断提高,经济活力和经济实
近日,市统计局和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汕头市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以下简称《公报》)。通过与第二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对比,我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公报中部分指标呈现出积极的变化,5年来全市经济总量明显扩大,经济结构持续优化,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不断提高,经济活力和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基本单位作为国民经济的细胞,是推动经济发展重要的源动力。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稳定持续发展,汕头基本单位数量也呈现出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公报》显示,201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3.14万个,产业活动单位3.71万个;与2008年第二次经济普查相比,分别增长38.4%和35.7%。单位数的增长主要来自于企业数的增长。2013年末,我市拥有企业法人2.47万个,增幅达42.7%。全市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9.88万户,增加2.41万个,增长34.2%。
5年来,汕头法人单位数年均增长6.7%,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具有较明显优势。从粤东4市看,2013年末,汕头市法人单位数、产业活动单位数及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数居均粤东首位,分别占全省总数的2.9%、3.0%和3.6%。
我市市场主体的活跃与经济的活力充分体现在小微企业上。《公报》显示,2013年末,全市有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2.38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6.4%,其中民营企业占比超九成。位居前三位的行业为:工业10615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43.0%;批发业4198个,占17.0%;零售业3523个,占14.3%。小微企业共吸纳从业人员59.4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1.1%;拥有资产2458.59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2%。
法人单位数量的增加,保持了汕头经济增长的活力,增强了经济增长的动能。法人单位总量大,特别是小微企业数量众多,表明汕头的市场经济发展比较成熟,市场规则比较公平,营商环境比较理想,也反映汕头民资民力丰富,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社会投资创业的热情比较高。由于民营企业对市场环境较为敏感,企业数量较快增长同时也反映了商事改革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改革红利正在逐步得到彰显。企业和个体户总量规模不断扩大的趋势,非常有利于我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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