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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商品房预售新规:先拿许可证,再收款!

汕头房小通2023-12-23 00:41:55来自北京市

摘要:

【汕头商品房预售新规:先拿许可证,再收款!】汕头市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办法出现新修订,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不得收取预售款,确保购房款的安全性和合规性。所有预售款须存入监管账户,并规定了如何处理特殊支付情形和预售款归集率的监管条例,以增强市场监管力度和购房者权益保护。

正文:

汕头市针对商品房预售款管理推出新政策。开发企业想要收购房者的钱,必须先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个办法还要求开发商在监管银行开设专门的监管账户,而且要一一对应,一个账户只服务于一个项目。这样一来,买房人的钱被安全地保管,不会被滥用。

新办法中,还有一条是关于预售款归集率的。简单说,就是已经收到的预售款要达到应该收到的85%,否则,监管部门可以暂停审核该项目的预售款使用申请。这一条可以有效避免开发企业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至于支付方式,无论是自己掏腰包还是贷款买房,所有的钱都得直接打进监管账户,由监管银行确保安全。特殊情况要代交款项的,记得来一份书面委托证明哦。这些细则的出台,无疑是为了让汕头的房地产市场更规范,保障购房者的利益。

小编点评: 汕头市近期修订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办法,是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监管的优化和加强。从历史的经验和教训中,我们不难发现,在商品房预售环节中,一些开发商因为种种原因导致资金链出现问题,从而影响到项目的正常进行,甚至有的项目变成了烂尾楼,买房者的权益受损严重。新政策通过严格规定预售款的收取和使用,实际上是为了维护广大购房者的根本利益,让购房者的硬赚钱有着更加可靠的保障。

更值得一提的是,通过规定预售款归集率的标准,对开发商的资金使用进行了实时的监控和约束,这是对开发商一个很明确的信号:不规范的资金运作是不被允许的。同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房地产市场的金融风险,维护了市场的稳定性和健康发展。

当然,新规的实施也需要多方面的配合和执行,包括监管银行、监管部门、开发企业和购房者的共同努力。如果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相信汕头市的房地产市场将会更加透明和公正,大家买房会更加安心和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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