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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界家私城将改造为住宅区配建幼儿园 2017年初动工

金平区三旧办  2016-05-04 07:01

[摘要] 东厦路的新世界家私城将被改造为布局完整,环境良好,配套完善的生活社区,由汕头市新潮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新潮东厦路项目位于东厦北路与凤凰山路交界东侧,总用地面积49812.9平方米(74.719亩),实用地面积:49305.7平方米(73.958亩),将配建社会停车场和幼儿园,并设有商业设施。

房天下讯 东厦路的新世界家私城将被改造为布局完整,环境良好,配套完善的生活社区,由汕头市新潮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新潮东厦路项目位于东厦北路与凤凰山路交界东侧,总用地面积49812.9平方米(74.719亩),实用地面积:49305.7平方米(73.958亩),将配建社会停车场和幼儿园,并设有商业设施。其中,住宅用地A01地块 1.0≤容积率≤4.5,绿地率≥30%,建筑密度≤25%。

填写新潮东厦路项目意向

项目控规(草案)示意图

经估算,新潮东厦路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人民币78291.81万元,总约8000万元,建设水平合理,切实可行;改造预计2017年年初开工,工期3年,计划2019年年底竣工,公共服务设施与开发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使用。

新潮东厦路项目为发展汕头市小康型健康人居和改善居住环境而开发建设,项目改造后有利于进一步整合我市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完善了周边公共配套,加快推进我市三旧改造步伐。同时项目的建成将带动周边地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东厦路新世界家私城片区“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

汕头市金平区东墩街道北墩经济联合社和汕头市新潮置业有限公司拟合作对位于东厦路新世界家私城片区“三旧”改造项目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改造方案如下:

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

改造地块位于汕头市东厦路与凤凰山路交叉东南角(东经116.712度,北纬 23.384度),西临东厦路、凤凰山路,南至龙溪路,东北至区间路。用地总面积(三旧改造范围面积)49812.9平方米(74.719亩),土地权属人为汕头市金平区东墩街道北墩经济联合社(下称“北墩经联社”),已确权登记核发《集体土地所有证》(汕集有〔2015〕第900100004号)。改造地块分为A片、B片和C片三部分,A片和B片分别是面积3940.88平方米和面积39194.59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汕国土房产管〔1998〕224号、汕特国土管〔1989)〕19号),C片面积6677.38平方米,需按有关规定完善用地手续,该片土地历史以来一直为北墩经联社所有,并为北墩经联社管理使用,目前已取得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汕头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汕国土资监〔2015〕158号)。上述土地权属清晰,四至清楚,无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拟改造地块已纳入省“三旧”改造标图建库数据库,图斑编号为44051100186

二、规划情况

该改造地块符合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汕头市中心城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已编制《汕头市凤凰山路—东厦路东南角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纳入汕头市2014年度“三旧”改造计划(金三旧办〔2014〕71号)。汕头市城乡规划局于2016年3月16日出具了用地红线图及规划条件(汕规函〔2016〕132号)。

三、土地利用和现状情况

新世界家私城以及其他商场的经营场所、仓库等,建筑物多为临时设施,该地块上盖建筑物面积30000平方米,容积率约0.60,年产值约为400万元。地块现有建筑物同周边城市规划不协调,已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进行更新改造。

四、协议补偿情况

汕头市新潮置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与汕头市金平区东墩街道北墩经济联合社签订《合作建房合同》,汕头市金平区东墩街道北墩经济联合社提供本项目建设用地,以出地方式为合作条件,汕头市新潮置业有限公司以出资的形式合作改造。《合作建房合同》签订后汕头市新潮置业有限公司按合同支付保证金,取得改造地块的房地产开发权,并负责实施项目改造,项目改造建成后按《合作建房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

五、土地拟改造情况

改造地块中需完善用地手续的6677.38平方米土地原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现状为建设用地,用地行为发生在1987年1月1日之后、2007年6月30日之前,现已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已按照用地发生时的土地管理法律政策落实处理(处罚),拟保留集体土地性质,按规定申请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

金平区政府于2014年12月19日以《关于同意新世界家私城片区“三旧”改造项目北墩经联社用地合作改造有关事项的批复》(汕金府办复〔2014〕136号),批复同意由东墩街道北墩经济联合社与汕头市有限公司作为合作主体进行改造,并按照“三旧”改造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该地块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新潮置业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改造建设全部资金和办理建设相关手续。改造后该宗土地使用用途为二类住宅、零售商业、其他商务、社会停车场、居住小区服务设施(幼儿园)、防护绿地。

(一)东厦北路与凤凰山路交界东侧“三旧”改造项目用地规划条件:

1、用地位置:东厦北路与凤凰山路交界东侧

2、用地性质:二类住宅、零售商业、其他商务、社会停车场、居住小区服务设施(幼儿园)、防护绿地(R21、B11、B29、S42、R22、G2)

其中:A01地块为二类住宅兼容居住小区服务设施用地(R21/R22);A02地块为零售商业、其他商务用地(B11、B29);A03地块为社会停车场兼容居住小区服务设施用地(S42/R22);

A04地块为居住小区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R22) A05地块为防护绿地(G2)。

3、用地总面积(三旧改造范围面积):49812.9平方米(74.719亩)

道路、绿地面积:507.2平方米(0.761亩)其中:道路面积为109.3平方米(0.164亩);防护绿地(A05地块)为397.9平方米(0.597亩)

实用地面积:49305.7平方米(73.958亩)其中:A01地块为35691.6平方米(53.537亩);A02地块为3349.3平方米(5.024亩);A03地块为5584.7平方米(8.377亩);A04地块为4680.1平方米(7.020亩)

4、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1)容积率:A01地块1.0<容积率≤4.5,35691.6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60612.2平方米;A02地块 ≤4.5,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5071.8平方米;A03地块 ≤2.0,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1169.4平方米(社会公共停车位不得少于250个);A04地块 ≤0.8,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3744平方米(建设规模按不少于12个班级、360个学位控制)

(2)建筑密度:A01地块 ≤25%;A02地块 裙楼≤50%,主楼≤25%;A03地块 裙楼≤50%,主楼≤30%;A04 地块

≤30%

(3)绿地率:A01地块 ≥30%;A02地块 ≥20%;A03地块 ≥20%;A04地块 ≥35%

(4)停车率:A01地块 ≥20%;A02地块 ≥20%;A03地块 居住小区服务设施停车率:≥20%;A04地块 ≥5%

(5)建(构)筑物海拔限高: A01地块 ≤110米;A02 地块 ≤110米;A03地块 ≤50米;A04 地块≤30米

A01、A02、A03、A04地块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含阳台及悬挑实体面积

A03、A05地块:用地规模及位置均不得改变

其余规划条件按照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出具东厦北路与凤凰山路交界东侧“三旧”改造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汕规函〔2016〕132号)执行。

(二)廉租住房建设

根据汕府〔2014〕71号《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旧”改造中推进廉租住房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精神,本项目按可建住宅建筑面积1%比例配套廉租住房,在本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落实配套任务。改造项目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按汕头市“三旧”改造有关规定实施建设。

(三)改造后综合效益(见前)

六、项目改造成本与融资情况

改造项目预算投资成本约78291.81万元,各项单元工程的内容及其投资成本估算如下:

建设资金由汕头市新潮置业有限公司自筹。

七、建设的时序(见前)

汕头市新潮置业有限公司

汕头市金平区东墩街道北墩经济联合社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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