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现将《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全文刊登,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登陆“汕头人大网”//www.strd.gov.cn,在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建议”,提出修改意见。
(二)通过信函邮寄至汕头市海滨路14号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政编码:515031)。
(三)电子邮件发至:strdfw@163.com。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2年7月9日
章 总则
第二章 物业管理区域及配套设施设备
第三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四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六章 物业使用及维护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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